为推进景区商铺经营管理有序开展,有效提升景区旅游服务质量与形象,更好的服务游客,现对景区一峰尖天空之境商铺经营点对外招商,欢迎有合作意向的商家前来报名投标。
一、商铺位置和面积:一峰尖天岳之光,占地面积12m²
二、商铺介绍:该处商铺位于天岳幕阜山景区网红打卡点天岳之光景点处,是游客必至景点之一,是观云海的绝佳之地,亦是游客休憩打卡之处。此处海拔高,视野开阔,风景秀美,温度适宜,一览众山小。
三、商铺租金和租期:2万/年起拍。租期3年。
四、招商项目:旅游商品、休闲食品、土特产、纪念品、饮品、小吃(不使用明火烘焙的)、摄影业务等。
注:不得经营烧烤、祭祀用品、易燃易爆炸物品等。因林区防火要求和场地限制原因不得经营任何形式的住宿,不得经营餐饮、帐篷租赁及其他与露营相关的项目。
五、效果图:
六、竞标要求:
1. 竞租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不接受多个自然人或法人联合报名。
3.竞租人在取得承租权后,必须依法合规经营。
4.竞租人在竞得承租权后不得转租,如出现转租,管理单位无条件收回该房产承租权。
5.竞租人必须自行具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相关条件。
6.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的商家和自然人。
七、目标商家:
1.经营业态符合景区需求的商家。
2.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能够长时间经营,并且能够承受商铺租金的商家。
3.具有相关业态的经营经验,服从公司管理,能够提供优良产品、优质服务,做到诚信经营的商家。
八、商家经营要求:
1.商家各商铺经营点的经营行为必须遵守市场监督、食品药品等国家法律规定,做到有序、合法经营。
2.商家各商铺的经营范围与经营布局以服从公司统一规划与经营布局为原则,服从公司统一规划与管理。
3.各经营点的经营范围必须交公司备案,经营点的广告设置、设备设施等必须符合景区管理要求,接受景区管理。
4.对景区日常督查、上级部门检查以及景区文明创建、4A景区复核以及5A景区创建等督促整改以及大型活动要求,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规范整改。
5.商家必须对所售商品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定价,实行明码标价,接受公司对所售商品价格进行监督管理,对所售商品超出市场行情的,公司有权督促商家进行价格调整或禁止出售该商品。
6.商家必须保障在景区开放期内给予正常开业经营,给游客提供服务保障。若因气候以及个人原因商铺需要停业的,乙方必须向公司报告,经同意方可停业。
7.商家各商铺施行门前三包制,负责各店铺及周边范围内的公共卫生,场地的清洁卫生。
8.商家有文明经商,礼貌待客,维护景区设施、安全与秩序的义务,全力维护景区整体形象和声誉。
9.商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景区的规范服务管理。
九、租金缴纳要求
竞标结束后,中标者须在当日内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和经营押金,若当日未支付第一年度租金及经营押金,视为中标者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年度租金于第一年度租期到期前10日内缴清,如未满额缴纳租金则解除合同,经营押金不予退还;第三年度租金于第二年度租期到期前10日内缴清,如未满额缴纳租金则解除合同,经营押金不予退还。
十、经营押金
中标者向公司缴纳经营押金10000元,经营押金用于保证经营人在经营期内合规、合法、文明经营,经营押金在协议期内不计算利息,协议期内如经营人方无违法、违约、不文明经营、提前解除协议、连续停业未超过3天等行为,则协议到期后,公司一次性全额退还经营押金给经营人。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必须同意在竞得租赁权后与招租方签订已拟好的《天岳幕阜山景区商铺承包经营协议》,才可报名参与投标。
2.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充分了解标的状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完全了解标的和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实物资产以现状租赁,竞租人应自行了解标的情况,一经报名,即视作已完成对标的的全部调查,并完全了解标的已存在的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且愿意承担标的瑕疵可能造成的一切责任、风险和损失。
十二、报名办法:
1.投标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征信记录证明在景区运营部报名。
2.投标人向计划财务部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
3.景区运营部根据财务收款凭据,经确认登记后,投标人完成报名程序。
户 名 | 湖南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工商银行岳阳市分行营业部 |
银行账号 | 1907 0614 0920 0193 588 |
4.报名时间:自2025年6月9日17:00起至2025年6月12日17:00截止。
5.报名联系人:徐女士 13707409975(微信同号)
6.竞标时间:2025年6月13日上午9:00。
7.竞标地点:天岳幕阜山景区游客中心一楼会议室。
湖南天岳幕阜山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9日